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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新闻

安徽省《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程》标准编制工作筹备会在滁州市举行

点击:274时间:2018/8/7 13:01:58

2015年12月4日,安徽省《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程》标准编制工作筹备会在滁州市委党校举行。安徽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副处长江冰、学会秘书长冯卫、副理事长霍建军、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马金柱、学会办公室主任张祁、《照明人》杂志总编姚怡同等出席会议。参加筹备会的还有滁州市路灯管理处主任邵统海、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总工焦丰年、肥东县路灯所所长梁越东、黄山市路灯所所长王军、马鞍山市路灯所所长何飞、安徽普罗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孝以及安徽普照、合肥辉采、安徽派蒙特、合肥康士达等照明企业代表。会议由学会副理事长潘京华主持。

潘京华副理事长首先就本次标准的编制背景、编制目的和意义做出了详细说明。随后,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江冰副处长讲解了省厅标准编制的立项程序和申报办法,同时对本次规程的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这个标准不仅能够解决景观照明工程目前面临的问题,还要系统性地考虑到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冯卫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标准编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希望编制组的同志们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克服困难,群策群力,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副处长江冰

学会秘书长冯卫

学会副理事长霍建军

学会副理事长潘京华主持会议

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主编人 马金柱

办公室主任张祁

本次标准编制工作由安徽省照明学会室外照明专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会议决定,聘请咨询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马金柱同志担任标准主编人。根据学会前期征集报名情况,会议初步确定了主编、参编单位及编制组的组成人员。随后,马金柱就目前国内行业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分析,提出了标准编制工作的初步计划,大家认真讨论编制大纲和框架,明确参编单位的工作分工内容,对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做出了具体安排。会议最后决定,2016年3月份召开编制工作启动会,2016年10月份完成《安徽省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程》的全部编制工作,上报省住建厅审核批准。

滁州市路灯管理处主任邵统海

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总工焦丰年

肥东县路灯灯饰管理所所长梁越东

黄山市路灯管理所所长王军

马鞍山市路灯管理所所长何飞

安徽普罗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孝

照明企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