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照明学会关于设立《安徽照明奖》的决定
安徽省照明学会关于设立《安徽照明奖》的决定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我省照明科技与照明产业高速发展的需要,鼓励会员单位不断加强科学管理水平,促进行业争先创优意识,调动会员单位和广大照明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我省照明科技和照明产业的发展。经安徽省照明学会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以安徽省照明学会作为主办和测评单位,设立《安徽照明奖》,以奖励和表彰安徽省照明领域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普教育以及在生产、设计、施工和应用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现将《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章程》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2014年度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的相关办法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章程》解释
1.制定《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章程》是为了规范、公平、公正地开展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用以规范和明确相关的内容事项、操作流程和评审要求。
2.《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章程》是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根本性的规章制度,是安徽照明奖评选的行动纲领和基本准则。
3.《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章程》由安徽省照明学会秘书处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经安徽省照明学会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批准通过。
4.每年度上半年,由安徽省照明学会秘书处组建和任命本年度的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负责本年度评选活动的筹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5.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学会发展情况,设置当年度奖项的类别和数量。
二、2014年度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相关办法和要求
1.经安徽省照明学会秘书处研究决定,成立“2014年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提名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冯卫
成员:潘京华、万力、何斌、马金柱、姚进、高科明、张祁
(2)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地址:合肥市北一环市政大厦五楼安徽省照明学会,电话(传真):0551-65676680/65676681,邮箱:ahszmxh@163.com,联系人:张祁,邮编:230011,网址:http://www.ahies.cn
(3)提名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2014年11月份公布。
2.根据学会具体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4年暂开展“优质照明工程奖”、“优秀照明规划设计奖”、“优秀照明施工企业奖”和“优秀项目经理奖”的申报评选活动。
3.2014年度申报工作于10月1日开始,11月30日截止。
4.各单位申报奖项类别和数量不限。
5.参评单位须填写《2014年度安徽照明奖参评申报确认表》,并在10月30日前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发至组委会办公室。各奖项申报必须按要求编制参评申报书(详见附件)。
6.学会在年底评选2014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根据会员单位和个人在本年度内工作成绩以及为学会工作所做的贡献,经学会成员自荐或推荐,学会理事及以上人员提名,由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无需申报。
7.请各会员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学会网站相关通知,积极组织申报、参评。
特此通知。
注:相关申报表格在学会动态里“关于设立安徽照明奖的决定”处可供下载。
附件 1.《安徽照明奖评选活动章程》
2.《2014年度安徽照明奖参评申报确认表》
3.《2014年度安徽照明奖参评申报书》
安徽省照明学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