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
照明设计师培训报名条件
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中级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科技人员:
1、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设计类、电气类)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高级照明设计师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 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培训与考核
根据《照明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的规定,培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100学时。
照明设计师职业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种方式,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颁发中国照明学会印制的《照明设计师培训证书》。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印制,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中国照明学会联合颁发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能力评价证书》。